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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对国家财政的控制,成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经济后盾。辽宁省司法厅高级官员曾经在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的大会上承认:「对付法轮功的财政投入已超过了一场战争的经费。」
虽然目前还不清楚中共究竟动用了多少国家经济资源和人民的血汗收入来迫害法轮功,但是推算一下就不难看出会是天文数字。2001年,来自中共公安内部的消息显示:仅天安门一地,抓捕法轮功学员一天的开销就达170万到250万人民币,即一年的支出达6亿2千万到9亿1千万。全国范围内,从城市到边远的农村,从派出所警察,到公安局,再到各级「610办公室」人员,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估计至少雇佣了数百万人,这笔工资花费可达每年上千亿元人民币。不仅如此,江泽民花费巨额经费扩建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和建立洗脑中心和基地等。例如,2001年12月,江泽民一次性投入42亿元人民币建立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洗脑中心或基地。江泽民还用金钱刺激和鼓励更大批的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很多地区,每抓到法轮功学员奖励数千乃至上万元。而在对法轮功的迫害邪恶至极的辽宁马三家劳教所,中共一次性奖励所长苏某5万元人民币,副所长邵某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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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5月04日(17:01:29) 64.27.1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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