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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政之和蒋家父子三代的恩仇

2008/08/20 

萧政之和蒋家父子三代的恩仇

亚洲周刊王丰/萧政之抗战初期已投笔从戎,跟蒋家三代都有过亲密交往。八十年代蒋经国掌政时,以违反票据法将萧政之送进牢狱。萧政之认为,促使他坐牢的主要原因是得罪了蒋孝武。

萧政之入狱的真正原委,争议很大。萧政之向笔者指出,他当年入狱的主要原因是得罪了蒋孝武,孝武向其父、时任总统的蒋经国构陷他,给他‘扣帽子’,以违反票据法将他送进土城看守所。以下是萧政之讲述他从抗战初期投笔从戎到后来在台湾入狱过程中,跟蒋介石、蒋经国及蒋孝武三代的恩怨情仇:

民国七十四年(一九八五年),蒋经国受前调查局长沈之岳、二子蒋孝武等人的欺骗,说我协助王升等几位长官夺权,要搞政变,因此要‘清君侧’,藉着国泰集团蔡辰洲涉嫌违犯票据法,给我扣帽子加罪名,并提前由当时法务部抓我进监牢。

我被监禁之前,据说蒋经国曾经当着一些人的面,痛骂我‘萧政之忘恩负义!’不明白我何来对蒋先生‘忘恩负义’?这完全是经国先生被人蒙蔽的欲加之罪。整个事件的原委,我必须从蒋孝武这边谈起。

我认识蒋孝武是在我创办中华电视台(华视)时,孝武当欣欣传播公司董事长,他一再请我吃饭,同我接近,但我知道他的生活方式,和我是两个世界的人,我怕他,因为我是职业军人出身,爱惜自己羽毛,我不愿意带着电视公司的女明星陪他喝酒,这一点可能让他很不高兴。

之后,我由华视调回总政治部工作,主管三军安全,经国先生病情逐渐加重,在台湾南部举行的一次安全会议散会后,孝武对我说,总统的身体未来情况很难说,希望我同他配合,组织体制外的地下聚会。孝武也用同样的话,告诉当时的调查局长阮成章兄。我们都不敢同他往来,他可能因此嫉恨我,在经国先生面前讲我坏话。

那段时期,孝武在经国先生面前的影响力愈来愈大,政府内部的重要人士都设法靠近他,尤其是一些想在仕途上进一步发展的人,惟恐他若是在经国先生面前进谗言,会影响自己大好前程,一言定宦途生死。

我常同马纪壮、蒋彦士先生一块儿打球,曾经提醒他们注意孝武,不要被孝武所构陷,他们却回答我:‘国之大臣,有自己的风格,不用理会孝武。’据我了解,孝武在蒋经国面前形容马纪壮、蒋彦士是‘水晶猴子’(意指:圆滑世故),必欲除之而后快。(按:马纪壮、蒋彦士两人均曾担任蒋经国时期总统府秘书长、或党的秘书长)

有一次,孝武吃了广告客户的倒帐,一笔亏空没办法报销,找我设法解决,我被迫指示公司业务部代为赔偿。除了一些无法回避的公事之外,我绝对和他保持距离,避免任何互动。我曾经和王升先生多次在淡水高尔夫球场打球,王升先生也邀了孝武一同打球,但我个人从来不主动邀请孝武。和他一块儿打球,都是王升先生邀集,我才去作陪。后来我才知道,王升是受经国先生托付,负责教育孝武,并非出自王升本人的主观意愿,这恐怕也是王升遭孝武忌恨的原因之一。

孝武身边有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人物——沈之岳。我的好朋友知名资深记者陆铿兄,曾经在回忆录中以李荆荪案为例,引证沈之岳是潜伏在国府心脏,专门制造冤案以博取信任的阴谋家。

十多年前,我遇见一位朋友,和他随意闲聊的过程中,获知他是延安抗日大学毕业的,同沈之岳是同学关系,抗战时期在延安一起受教育、工作,我问他:‘听说沈之岳是(军统局)戴笠派去延安的,你呢?’他立刻回答我:‘不对,我才是奉派去延安的,他(沈之岳)是自己去的。’

在我的案子发生之前,同沈之岳还常有往来,当时就知道他曾制造不少冤案,造成台湾人同政府对立。我也曾经亲眼见到沈之岳从身上掏出一份文件,塞在蒋孝武手里,要孝武转交给经国先生。换言之,孝武成为沈之岳承上启下关键枢纽,孝武可以要沈之岳办事,声称这是总统的意思,而沈之岳有什么情资要报告,则透过孝武转达给卧病在‘七海寓所’的蒋经国。

那是蒋孝武如日中天的年代。经济部次长汪彝定和我是好朋友,汪兄曾经告诉我,蒋孝武每月要召集政府重要官员,在敦化南路的一品大厦聚会,俨然是太上行政院长,那时孝武已经能决定部长级人选,甚至快要能决定谁当行政院长了。汪彝定兄告诉我,他参加过几次孝武召集的会议,会场气氛让人‘觉得恶心’,从此再也不去了。

这时,蒋孝武和沈之岳制造假情报,说经国先生身边的高级干部们要夺取政权,不久即进行人事大整肃,马纪壮、蒋彦士、王升、阮成章几乎在同一时期,被经国先生调职,不久之后我也被关进监牢。

蒋经国哭别蒋孝武

我们观察当时的政局,觉得经国先生似乎有意提高蒋孝武的政治地位,也许是让他当行政院长。可是,谁晓得就在这个时候(民国七十三年,一九八四年)爆发了江南事件,作家江南被杀,在美国人的压力下,孝武被迫外调新加坡当代表,据说经国先生和孝武临别时,父子相拥而泣。经过这个震动世界的事件,台湾的政局也随之改变。

民国七十四年二月(一九八五年二月),台湾爆发有史以来最大的十信案,台北第十信用合作社理事主席蔡万春之子、立法委员蔡辰洲,有关方面认为他涉及利用人头贷款、部属或假冒他人名义贷款等事由,因违反票据法而迳行逮捕。

蔡辰洲主持的‘理想公司’和‘国玺印刷公司’跳票,有的支票上盖了我名义的图章,因我曾任该公司董事长,但在跳票前的一年半我已辞职离开,也曾办妥手续,通知了主管官署,而且蔡辰洲在法庭上也说明,公司是他投资的,收入的钱是他用的,萧先生的印章系他部下盖的,一切与萧先生无关,全体员工也签名盖章为我证明,我早已离职,而且萧某没有领过国玺公司任何薪给。蔡辰洲甚至要求法官,把罪判在他名下。当时的承审法官及律师,也都认定萧政之无罪。

但是,经国先生要关我,法官就不能不判我刑。我与司法院长黄少谷先生(曾经担任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司法院长等职)很熟,过去常在一起打球,但我被起诉之后,我不便亲自去求他,只好透过他的至亲向他传达信息,告诉他,我惟一的希望,只要求一切依法,不求法外施仁,也希望不是法外加刑。

黄少谷先生的至亲转告我:‘少老说,绝对依法办理。’我不放心,又托了王新衡兄(王新衡早年与蒋经国交往密切,曾任职军统,第一届立法委员),面询黄少谷,黄少谷依然回说:‘一定依法。’可是才隔了几天,法院传来了消息,说是命令到了,一定要判刑。什么是命令到了呢?我请王新衡兄再去向黄少谷打听,黄少老这次回答说:‘非常对不起,这是上级的命令。’谁是黄少谷的上级?当然就是蒋经国。

我还是不死心,上书国民党中央党部,请派中央委员调查,看我有没有违法。我透过谷正纲先生(国民党大老,素有反共铁人之称,曾任国民大会秘书长、总统府资政等职),请他转告马树礼(时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马树礼告诉谷正纲:‘你不要管这件事情!’隔不久,我反而被国民党开除党籍。

从地方法院一路打官司到高等法院,我一路败诉,上诉最高法院,判驳回高等法院重审,因为最高法院是秘密分案,‘命令’传达不到最高法院。但是,民国七十四年(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日,经国先生问人:‘萧政之怎么还没有关起来?’我就在八月二十一日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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